qzjbe 發表於 2016-12-5 15:26:24

读报有感二则

一、“家法”严于国法   

  李平先生在《文明就是“顾大家”》(《人民日报》2015年6月8日“评论”版)中提到,在“控烟”问题上,“‘家法’常常严于国法”。在下以为,何止在“控烟”上。现在很多家庭,作为家主的男人是不管经济的,开支得向老婆说清楚后,方可支取,用白癜风用什么药膏好后得如实交账;可在一些政府部门或单位,钱要怎么花,多是主要领导说了算,且花起来大手大脚,很少精打细算,用后也没人敢去过问追踪一下。在家里,老婆孩子有事,作为家主的男人,立马就办,且不怕儿童白癜风有哪些症状dfzd/140303/4346784.html]白癜风的饮食医疗问题和影响麻烦,不惧周折,不辞劳苦,尽心尽力;可在一些政府部门或单位,领导对群众反应的事,常常是敷衍、推诿、拖延、回避甚至拒绝等。   

  类似于“家里不吸而把‘二手烟’散布到公共场所”的做法,危害的是公共环境,损害的是他人健康。   

  家无明文规章,国有明文法律。何“家法”还能严于国法呢?我想:一是因关系的直接和间接。家主与妻子儿女利同弊共,兴则俱兴、衰则俱衰,利害关系直接明了;而官与百姓间,就缺少患难与共、甘苦同当的一体联系,不仅少有这种联系,还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亏众能盈己,损众能肥己。二是因为监管能否及时到位。在家里,你刚把烟点着,妻子及时发出禁令,儿女当即实施驱赶,妻儿同心,态度坚决,力度强劲;而在公共场所,虽法规高悬,却往往是监督乏力,行动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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