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tan 發表於 2016-12-8 08:36:24

谈韵味


季羡林先生在《论书院》长文中谈到了中国文化与印系文化之比较,并在《关于神韵》一文中,着重以“韵”字之含义为主题作了比较研究。前贤既已盖棺,后人不必妄言。然而关于神韵中尚有中文英文之别者,则欲浅析北京如何治疗白癜风而释之,或有幸能起抛砖引玉之效力。   

  首先看一下《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6版)对“韵”字的解释:“味,指含蓄的意味。”来看一下《文心雕龙》卷七《声律》(第二十三)对“韵”的描述:“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文镜秘府.四声论》引作:“音相慎(顺)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澜《文心雕龙注》言:“异音相从谓之和,指句白癜风怎么能治好内双声叠韵及平仄之和调;同声相应谓之韵,指句末所用之韵。”综而言之,“和”与“韵”都指声音之和谐,例如“韵”字本身就是音匀的合体,根据词语的引申义,“韵”字便是形容声音之美,引申为形容形体意味之美,如“风韵”“韵味”。   

  然而英文中并无直接形容“韵味”的词汇,甚至对韵味的释义也含糊不清。英文在词语的解释方面存在一些诟病。   

  如“brother”究竟是哥哥还是弟弟,“sister”究竟是姐姐还是妹妹,只有根据语境或进一步解释才能知道。   

  然而英文由于词义随语境而迅速变化,所以引申义和暗示义更明显。这一点深可注意。英文的“暗示义”同中国的“韵味”,印度的“韵”(dhvani)有异曲同工之妙。   

  吕叔湘先生在《语文常谈》里说,语言文字的变化一般是由动词引申出名词,而文字亦是由说话演变发展而来的。这一点得到许多有力的论证,在词典中比比皆是。这个观点可证明英文引申义的由来。   

  如英文中announce是动词(verb)表示向人们宣布重要的事情(tellalotofpeopleaboutsomethingimportant),而与之同词根的名词announcer(noun)却是播音员的意思(Apersonwhosejobistotellusaboutprogrammesonradioortelevision)。再举一例,如alarm(verb)表示动词的时候,是使某人或某物突然间充满焦虑和恐惧(makesomebodyorsomethingsuddenlyfeelafraidorworried)的意思,而后作为名词则引申出一件事情能告诉你危险的——警报(somethingthattellsyouaboutdangerforexamplebymakingaloudnoise)进而引申出闹钟的意思。回到中文中,这类佐证比比皆是,例如“藏”,先是作为动词时有“储存”的意思,而当作名词时,则有“宝藏”等词语。   

  总言之,英文的“引申义”是“韵”的延伸,从原始北京市哪里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动词衍生出多重意思,这也是英文的韵味着眼之处。然而正式体现韵味的,中文在于作品的内涵,英文在于“暗示义”。   

  中文中的韵味的好像“西下夕阳东上月,一般花影有寒温”(《随园诗话》),与之相近的例如“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藏得比较深的如“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些话言简意赅,耐人寻味,越深入越有不同体会。   

  英文也有,比如nowornever(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此时不干,更待何时?)christmascomesbutonceayear。也是于简单中另有名堂。   

  英文的引申义和暗示义虽然明显,但是不能包容万象,没有中文的博大精深,圆润天成。如祖先,英文是ancestor,我们对祖先的引申义有远古,暗示义为起源,然而英文的祖先便只有先人的意义(Yourancestorarepeopleinyourfamilywholivedalongtimebefore有)这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   

  中文的“韵味”和英文的“暗示义”以及印度的“韵”(dhvani)之比较研究,则有待后人去论证了,笔者才疏学浅,不免有谬误之处,望读者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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