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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论第十一节·佛学的因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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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zjbe
時間:
2016-12-10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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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论第十一节·佛学的因明论
形式逻辑是思维的形式,是教人思维的方法。佛学博大精深的理论,得力于形式逻辑的发展,得力于逻辑推理,逻辑证明。佛学理论的发展需要逻辑,因此,佛学在形成自身理论的同时,也形成了自已的一套逻辑方法。这就是佛学中的因明学。
古代因明学,是印度逻辑学较早的形式。梵语叫“尼耶也”。古因明由五支作法对问题予以论证。这五支由宗[论题]因[论据理由]喻[举例论证]合[应用]结[结论]五部份组成。如语声是不永恒的,是宗[论题]。因为语声是人造出来的,是因[理由]。譬如瓶,是喻,是实例,即瓶是人造出来的,是非永恒的。语声也是人造出来的,这是合。又如虚空,不是人造出来的[异喻]与语声是不同的。这是异喻的结论。结论:语声是不永恒的。这是类比推理。因为瓶是制造出来的,瓶是不永恒的,所以制造出来的东西是不永恒的。声是制造出来的东西,所以你那么作,活该没有男朋友声是不永恒的。以三段论来看,五宗支还多了个反证,即用虚空说明永恒的东西,都不是制造出来的。这花红小黑膏关节炎的分类与治疗里五宗支可为三段论的一个大前提,这是省略的两个三段论。这种古因明,后来由类比推理发展到演绎推理,形成新因明。
新因明是随佛学发展起来的。马鸣著《大庄严经》运用了五支作法。龙树著《方便心论》是较早的因明著作。弥勒著《瑜加师地说》由五支营养也能治疗,将终结抗生素,输液向三支转化,开始有因明的名称。无著著《顺中论》初次出现因三相的概念,后来形成了新因明的基本原理。《论轨》《论式》实际运用了因三相的原理。陈那,因明改革家,新因明的奠基人。他确立了三支式,以因三相为基本原理,规定了九句因。著有《集量论》《因明正理门论》。商羯罗主著《因明入正理论》。法称有七部因明著作,达到了新因明的高峰。其中《正理一滴》有梵文、藏文、俄、德、英、法、日译文,其对世界的影响十分大。
新因明由五支式变为三支式,删除了合结二支,简化了因明论式。它以宗、因、喻三支构成,这就使宗、因、喻之间形成了逻辑的必然联系。在喻支中区分出喻体[全称判断]喻依[全称判断的依据],而且在同喻翼装飞行世界杯低空跳伞精准着陆赛中国选和异喻之间构成了质位关系,这是十分精密的。如这个山有火[宗、论题]这个山有烟[因、论据]凡是有烟的地方都有火[喻依]如厨房有烟就有火[喻依的依据]凡没火的地方就没有烟[反证、异喻的依据]举例如江、河等。
新因明的基本原理是因三相,它相当于三段论中的中项。论式必须包含三个条件,只有三个条件存在,才能是正确的。第一是宗法性,这是因与宗的关系。即宗的主项所指称的人或事物,必须具备因所表示的性质。这就是因的外延,必须包含宗的主项的外延。如这个山有火,这个山有烟中的这个山,必须是同一概念,这就是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这是三段论中的第一项原则。第二是同品定有性。这是关于喻的原则。这里下面规定了因的谓项与宗的谓项的关系。这就是三段论中的大前提的原则。这就是宗的谓项的外延必须大于或等于因的谓项外延。如凡是有烟的地方都有火,这相当于三段论中中项必须周延一次,大前提应是全称的原则。三为相异品遍无性。这是关于异喻的原则。这里反面规定了宗与因谓项的关系。这条规定指明,凡是异品,都不具备因的性质。这就是因的谓项的外延,不得超出宗的谓项的外延。如凡没有火的地方就没有烟。
古因明的五支法,相当于类比推理,包括有演绎和归纳的因素。宗和因之间,是省略了大前提的演绎推理。喻却是以归纳为方法,暗含有大前提的。五支法包含着没有展开的演绎和归纳。三支法省略了重复论题的结,省略了在逻辑推理上不需要的合。这里只要倒过来说,就是十分明显的三段论。凡是有烟的地方都有火[全称肯定判断、大前提]类比如山中有烟就有火。这个山有烟[特称肯定判断、小前提]结论这个山有火。[中项周延]另外三支法加了喻依,有类比推理的性质。
新因明以九句因说明因对品[宗的谓项]异品[宗的谓项的负概念]的九种可能关系,以用来检查因的正确与错误。这更是检查因同喻[即大前提的正确与否关系的]。这九句因如下:1、同品有、异品有,这是说宗的谓项的正概念有因,负概念也有因,这显然是错误的,这是违反了不矛盾律的。2、同品有,异品非有,即宗的谓项概念乎合因,负概念不乎合因,这是正确的论式。3、同品有、异品有非有,这是指宗的谓项的负概念不全是非有,这显然是错误的。如制造出来的东西,有些是永恒的。4同品非有,异品有这是宗的谓项与因的谓项完全矛盾,显然是错误的。5、同品非有、异品非有,这是指宗的谓项不合因的谓项,负概念也不合因的谓项,宗与因毫无关系,这当然是错误的。6、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这是指同喻没有宗的谓项,异喻部份与宗的谓项相合,不乎合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当然错误。7、同品有非有,异品有,这也违反了同品定有,异品遍无规律的。8、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这一论式是正确的。9、同品有、异品有非有,这也是错误的。这里除二、八两式为正确外,其余的论式都是错误的。
因明学在发展过程中,提出了论证当中的各种错误,以帮助人们正确使用逻辑。陈那‘因明正理门论’,列举了二十九种谬误,商羯罗主列举了三十三过。这三十三过中,宗有九宗。因[小前提]十四种。喻[大前提]十种。现以宗的五种错误来说明。
现量相违的似宗[即以谬误为论题]指的是与事实相矛盾的为论点。如声音是听不见的,是违背事实的,是错误的。2、比量相似的为宗。这是违背大前提的论点。如瓶是永恒的。违背了一切制造出来的东西不永恒。3、自教相违的似宗。这是指佛学派别中不同派别违背自己的派别,即任何学说不能违背学说本身。4、世间相违的似宗。这是说的一切理论,不能违背人们的常识。5、自语相违的似宗,这就是说自己的语言不能前后矛盾。如一切语言都无有绝对正确性,这就有个悖论,是矛盾的。如果这句话不正确,就说明以此为论题是错误的。如果这句话正确,又否定了一切语言都无绝对正确的命题。
印度因明学,随着佛学的传播,传到了我国。我国学者玄庄[别字]法师,翻译了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因明入正理仪疏》对因明学进行了全面阐发。后来因明学传入日本,在日本得到了较大发展。:关于佛学的因明论编辑评语这节只是需要,内容抄自形式逻辑,不算作者创作.(作者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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