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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再看故乡 [打印本頁]

作者: qzjbe    時間: 2016-12-15 00:33
標題: 再看故乡
记得一位文化批评的学者说:故乡和田园是当今文学的两个伪名词。我觉得此话一语中的,相当直白。常常在无病呻吟的诗歌里读到那些伪装的乡村田园之爱,对城市的抗拒排斥阴暗嘲弄之语,我就会对作者的阴暗心理反感:城市既然这么坏,你何必赖在这里?田园那么好,你怎么不回去守着?看来在某些文人的做派里,写的和做的是不一样的!   

  我被拉进的一个文学微信群里,看到有人经常发这样的文字,好烦。忍不住送给他一个字:装!   

  在文学的笔下,故乡是母亲的皱纹和童年的纯真。那个贫困、迟滞的时代一去不返,留给我们的画面只是回忆而已,彼时的美好也不过是青春年龄段的美好,每个人都这样,是对如水年华的年少的留恋。文学中美好也只是虚的,问一下,谁还愿意出苦力劳作?没见几个人愿意白癜风患者不适应吃哪些食物再干那些又脏又累的气力活儿了!谁还想回到那个时代,穿破旧补丁的衣服?美好往往是和轻松愉快联系在一起的,沉重的往事都不愿再提。   

  诗人的笔下,田园是蓝天白云、青禾野草,外加老树炊烟、家畜入圈。但让他们回归田园住上三天,生火做饭、鸡鸣羊叫、灰头灰脸,自己汲水点油灯,掐断网络,远离繁华朋友圈,没有吹牛喝酒愤世嫉俗的听者,不急死才怪,假装的清高毕露无遗。   

  城市是社会的自然发展,接受它们的美好,容纳和改进它们的不足,方是正理。眼睛只盯着阴暗面,一味地说怪话,唯恐天下不乱,这些人一方面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一方面假装清高骂社会,此等人实属心理不健康者。   

  进入城市生活已二十多年了,家乡的变化确实很大,好在我生活在一个县级城市,离农村的距离很近,我也经常回到乡村的老家,故对于乡村的变化没有那么多的惊讶,可以说我是一点点看着她发生变化的。   

  现在的路修的太好了!小时候的泥泞小路,变成了平直宽阔的水泥路,直通村庄。开车进村,几乎大路可以通到任何一家的门口。原来家家低矮的房屋,几乎都改成了二层小楼,外观整齐洁白,和城市的楼房没什么差别。只有久无人居的房屋显得破败,院子里草木茂盛杂乱。   

  热闹拥挤的乡村,如今显得稀疏冷落。常居的人口以老年人和小孩子为主,成年男女大多出门打工挣钱去了,留下的都是劳动能力不全的。即使农忙时间也不一定回家,因为现在的收种都实现了机械化,再不是靠体力劳动收种了。在外打工的人,只需将钱寄回即可。小麦和玉米原来是中原地带的主要粮食作物,现在都实现了机械种植和收割,作为曾经的农民,对农活的辛苦深有体会。人力从繁重的农活中解放出来了,农民真真赶上了一个好时代。   

  曾经,水和电是农村和城市的差别最大的地方。记得小时候,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读书写字,多么盼望明亮电灯;从辘轳老井系水时,盼望有一天能通上自来水多好啊。如今这一切都在农村实现了。家家自来水哗哗地流到灶边,替代了早前的大水缸;家里不仅通电,还实现了随时上网,wifi信号全覆盖,在乡村也可以纵观天下事。有的村子甚至安装了路灯。夜晚来临,路灯高高照亮,乡村不再是一片漆黑。   

  惊讶的是,曾经饱受诟病的广场舞竟然在农村里开始兴起。晚饭过后,一片不大的空地上,五七个妇女,打开音响,就可以跟着节奏跳起不逊于城市的舞步。   

  乡村没有了原来的面貌,成了一个全新的形象。城乡几乎没什么差别了。城市不过是人口密度大,人多车多而已。   

  撇开生存的因素,新农村无疑是好的安静的居住地。可惜,我们依然离不开城市。人类是群居的动物,孤独是人类的大敌,也许从祖先血液里传下来的。虽然短时间的孤独对于自身思考有好处,长期的孤独则可能造成孤独症。我们爱城市,大概就是爱她热气腾腾的活力,喜欢她便利配套的生活条件,有序运转的服务设施,同时应该有一种安全感在内。   

  故乡和田园于我们似乎是精神依赖,也许是农耕文明的精神传承。城市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爱生活,拥有精神上的田园,驻足现实中的城市,脚踏实地,牢牢把握当下,珍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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