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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申請須知
20歲以上
身分證正本、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二張﹝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脫帽、露耳正面半身照片,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不得少於二‧五公分或超過三公分,背景淡色,勿著軍警制服或戴墨鏡,不得使用合成照片﹞,退伍令正本、護照申請書本人簽名、舊照繳回、四十九年次以上不須附退伍令、軍人請附軍人身分證影本。
14歲以上
身分證正本、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二張﹝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脫帽、露耳正面半身照片,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不得少於二‧五公分或超過三公分,背景淡色,勿著軍警制服或戴墨鏡,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護照申請書本人簽名並請父親或母親於申請書背面簽名並黏貼身分證影本,若父母婚姻關係不存在則須附監護權人身分證影本並於申請書背面監護人欄簽名、舊照繳回。
14歲以下
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申請之戶謄、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二張﹝六個月內拍之彩色光面、脫帽、露耳、正面半身照片,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不得少於二‧五公分或超過三公分,背景淡色,勿著軍警制服或戴墨鏡,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護照申請書本人簽名若未就學之孩童則由父母代簽並請父親或母親於申請書背面簽名並黏貼身分證影本,若父母婚姻關係不存在則須附監護權人身分證影本並於申請書背面監護人欄簽名、舊照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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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別名請出具證明、英文名由外交部之羅馬拼音表拼音若自有英文名請
事先告知。
◎更改中文姓名、外文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不得
申請加簽或修正(證件同上),並應申換新護照,應繳交三個月內申請之戶
籍謄本乙份。
◎如有效期護照遺失須至戶籍所在地警察局報案。
◎役男出境相關問題請洽戶籍所在地兵役課。
◎國軍人員出境相關問題請洽服務單位。
◎護照效期須半年以上始可出國。
◎護照申請表格如有需要本人簽名處,遇年紀大未受教育而不識字或未就學
兒童不會簽名者可由父母或直系親屬、配偶代簽。〈先簽辦件人名字再簽
代簽人名字,附屬代簽人與辦件人之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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