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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我的骨灰去旅行——致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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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jbe 發表於 2016-9-4 08:05: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来到天津已经两年了,以前这个大城市在我眼里是属于繁华的大都市,但今天安静的觉得它很陌生,这个我好像怎么都融入不进去的城市,突然之间使我觉得很惶恐。   

  你们说这个城市不适合我,其实早在去年的时候我就已经发觉,你们总是劝我早点回去,即使钱不多至少会过得快乐一些。   

  今晚我吃完晚饭想写点什么,在等待电脑开机的时间我望向了窗外,看着这个干燥而浮夸的都市,早已洗尽我脸上仅存的铅华。   

  我写下这段心情的时候渐渐发现自己已经不爱笑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原来自己可以那么的颓废,忽然之间什么都想写下来的今天正好也拿到了刘同的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不知不觉原来看了大半本。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敏感和空虚,也许是像你们说的那样,我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城市,所以只能每天靠着发呆来麻痹自己,不知道做些什么,甚至比刘同书里写的还虚度生活和迷茫。   

  今天是母亲节,表弟问我怎么没有带老妈出去玩,我没有回答他,我也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身边的亲人失去了关心,变得不在乎。   

  听着牛奶咖啡的《我不想说再见》一整天,很想哭的冲动,也许是离开了你们让我原本就残缺的生命里好像又被挖走了一块角落,我喜欢这首歌的歌词,正好描述了我此时的心情,让我有了提笔的冲动。   

  我不想说再见,不想和你分别,想陪在你身边,为你许下小小心愿,最寒冷的季节,让我再回到你身边,安静的等待着春天。   

  去年的再见,闺蜜这个词显得多么的神圣,匆匆的分别让现在的我很是眷恋那个我曾经讨厌的地方,你们对我说回来吧,可是我知道归来已经成为一种奢侈,至少它现在是。   

  去年外婆的离世,亲眼见证从生到死的过程,看着一个人从完整的身体到只剩下一堆白骨,这种心情想必只有失去过亲人才知道,我突然想到了古代诗人很喜欢的花开花落,世事无常,生命中有太多我们无法掌控的事情。   

  今天我中科白癜风医院写下的这段心情实在是因为太想念你们了,唐,女人,你们还好吗,虽然经常会微信聊天,但聊得越开心说的越多只会让我感觉生命里少了你们是一件多么可悲的遗憾。   

  每个人的生命中一定会有一两个是特别特别好的闺蜜,在她们面前不需要化妆然后只会调侃你天天不化妆,怪不得找不到男朋友,寂寞的时候只要一通电话就能出现在你的面前,拿起啤酒狂饮,不要说多,此刻只想喝酒,几瓶酒下肚我们便一起醉倒在地上,如果你的身边有这样的闺蜜那么请珍惜彼此吧,无论你们因为什么而决裂,请想办法修复它,不管你们相隔多远,请记得一定要抽出时间相聚,因为当你们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发现她们是你生命中最大的支柱,是你在这个无情的城市中苦苦支撑的动力。   

  我不知道自己写的能不能打动别人,但这一刻我发誓绝对是含着泪水写下这些句子的,早上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突然想起唐和女人,眼角的泪水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很没出息吧,其实我一直都很爱哭,很想在你们的怀里好好哭泣,只有懂我的你们一眼就能看穿我的脆弱。   

  唐,女人,如果有一天我比你们早走,请把我的骨灰放在许愿瓶里,如果可以,放几颗唐折的星星,最好呢再放个MP3吧,我不想死了之后还那么光秃秃的,请带着我走过你们所走过的,你们知道我很爱旅游的,也许这辈子很多地方和风景没法到达的只能希望你们带我一起实现了,不要紧张啊,写出这些不是我要啊,虽然有时候喊着死,不过不会真的傻到就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的。   

  接下来我写的东西是我回忆了很多东西,其实人真的是在记忆中前进的,以前我还自信的认为过去没有什么值得我怀念的,人越大就会越想念以前,哪怕是一个微笑也会感受到一丝暖意,希望我接下来写的多少能触动到你们的心头,如果没有,只能说明我的文笔是太烂了,如果可以拜刘同为师吧。   

  2016.5.8   

  【匆匆那年,高中我们第一次分别】   

  “哎,明天周末要去干嘛,听说刚上映的致青春不错。”   

  “啊,不喜欢在电影院里看文艺片了,没意思,要看应该是恐怖片好不好?”   

  “神经病,我才不去看,太恐怖血腥了,只有你这个傻逼变态才会去看!”   

  “靠”……   

  还记得这些话吗,我的闺蜜们,和你们在一起的时光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但是一打开手机微信一聊天总是能找回以前的感觉。   

  还记得那些时光吗,三个人的屋子冬天会觉得特别温暖,夏天的三个人总是爱招蚊子咬。   

  还记得高中的班主任是个大帅哥,是位迷人的数学王子,看着他都觉得心情愉悦。   

  还记得那时候我的外号叫灭绝耶,你叫女人哦。   

  还记得高中的课本在我眼前让我看不清前面黑板老师写的字,高中的小纸条总是时不时的就会在空中穿梭,总是能看到你微笑的对着男同学笑。   

  还记得每天还要交作业,有几道还没有写的题目留到第二天赶紧去谁那里抄过来然后交上去敷衍了事。   

  还记得每天晨读每个人抱着语文书或是英文书放声朗诵,其实我们只是调皮的应付窗外的检查同学和时刻喜欢盯着我们的老师们,等到他们走了之后我们就放下书本进入梦游状态,怎么感觉就是睡不够呢。   

  还记得每天早你在我后面喜欢靠着我一起下楼,明明咱两身高一样为什么我老是站第一个,你说你太漂亮,不想被人注意了,我只能嫌弃的看着你。   

  还记得很喜欢上体育课,因为那时候最放松,不过还是没有老师的课最好了,可以自由活动。   

  还记得很喜欢在晚自习的时候借旁边男同学MP3听歌,最爱听谢霆锋的黄种人,一听就是循环到放学。   

  还记得第一次看见MP4可以看视频,好新奇,天天围着男同学让他借给我们看。   

  还记得第一次在教室里看恐怖片,看得我吓死了,那咒怨真的不是人看的,就连我这种喜爱恐怖血腥的都受不了了,还是只能看看笔仙比较好;经常一逮到机会就会偷偷和女同学躲在草坪里看偶像剧,印象最深的就是原来是美男了,小清新韩剧把我们迷得晕头转向。   

  还记得你们对我说你怎么这么重口味,完全就不是一个正常人,死变态的。   

  还记得每次晚自习结束之后三个人一起去街上吃羹,那时候的我们一到点总是特别怀念吃羹,热乎乎的然后加点醋和辣椒,即使大冬天坐在露天室外也觉得吃的很开心。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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