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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敬老是中华道德文化的核心理念。孟子认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安国治邦的重要方针。他对梁惠王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颁白者不负戴于道,七十者衣帛食肉。”是孟子的理想,想做到这一点,仅凭道德约束是不够的,关键是如何让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比如我们现在的“五险一金”,就是“老有所养”的物质保障。这个保障古代没有,不要说普通百姓,就连官员也没有退休金。儿女是老人唯一的保障,所以有“养儿防老,积谷防荒。”之说。保障需要理论支撑,这个理论就是“孝”。所以古代君王,大都认可“以孝治天下”的理念。由此可见,中国儒家的孝文化,其实就是古代的“养老保险”制度。
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党组书记叶小文认为:“孝文化是一种贯穿中华民族历史、浸染于华夏儿女心灵深处的力量。”我们现在提倡“居家养老”,就需要“麻烦你说一下白癜风遗传跟性别的关系在哪里好吗孝”这个理念来维系。
再就是中国老人对于亲情的需求远胜于西方国家。现实的养老保险措施,只能满足老人物质上的需求,精神慰藉仍需依靠子女去实现。前不久,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人们把这个假称为“孝老假”,它体现了中国“孝文化”中的尊老、敬老理念。类似的文件在其他省市也有。如,今年5月河南省出台的本地新计生条例中就明确“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江苏省也在探索制定:通过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子女护理技能免费培训和补贴政策、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带薪休假制度等,鼓励家庭成员更好地赡养老人。这些措施无疑是践行孝文化、弥补养老保障制度不足的有益尝试。
“孝”是中国民族文化的传承,在养老法规中融入孝文化,其实早就有了。我们现在提倡年轻人“常回家看看”,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制订的《探亲假》里就明确规定:“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规定还明确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这个30多年前出台的《探亲假》,如今早已名存实亡。原因是这些法规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而北京提出的《孝老假》,也只是鼓励用人单位能够支持这一法规。如果拒不执行,也没有惩罚措施,可见《孝老假》不过是“纸上的福利”,并不现实。
网络上有一句流行语:“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鼓励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政府的本意是好的,但是有政策就要落到实处。纸上谈兵的政策,只能给政府的公信力带来损害。无法兑现的“纸上的福利”不如没有。现在一些单位连周末的假期都无法保障,“探亲假”“孝老假”更是一张空头支票。当然,北京提出“孝老假”,算是一种结合中国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做出的尝试,值得点赞。关键是政府的法规不成为空头文件。国家应该确保政府法规能得以落实。让好事成为美谈而非空谈。201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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