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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别把自己不当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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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つ 發表於 2016-12-19 15:23: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故乡真小/小得只盛得下/两个字。”   

     

  就这十仨儿字,据说从全国四千多首诗中脱颖而出,获得一等奖。和一等奖一起获得的,还有十万块钱。真叫人眼红,不免要问:这么哄抬物价的字,就算买得起,我看得起吗?   

     

  我在凤凰网上看到的这个新闻。其中还有一句宣传标语:诗人余秀华大赞此诗节奏很有意境。余秀华这名字我听过,好像是个有名气的女人,是个腕儿。她成为腕的原因,是因为她写了一些不错的诗。我盯着她这句话,足足看了三分钟,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余秀华同志也太不把自己当腕了吧。节奏很有意境?能从节奏里看出意境的,恐怕只有两种人:第一种,外星人;第二种,不是人。节奏跟意境的关系,值得研究。还有一个值得研究的是,这话到底是谁说的?这话真不像出自一个诗歌大腕口中!是否有些人做贼心虚,硬把人家大腕抬出来,充充门面呢?   

     

  据诗人自己说,“故乡”要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所以在最后没有交代,“两个字”是什么?这首诗是他比较满意的一首,但不是最好的一首。言下之意,他还有价格更高的,就怕你买不起或看不起。我听他说要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赶紧回去又读了好几遍,想看看他除了空间之外,还有没有留下别的。又或空间里面,有没有神奇的东西。好比老子对儿子说,我给你的遗产是一望无际,儿子必须哈尔滨最好的白癜风医院紧张起来:一望无际?听起来很牛逼的样子啊,到底是些什么宝贝?等他出门一看,知道被忽悠了,想起了海子的诗句: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这个空间,真的够空!   

     

  有那么几年?本人也以诗人自命,后来诗歌本身成了一个笑话,我便不敢再以此招摇撞骗。有时别人喊我诗人,我还会勃然大怒:你骂谁?你小子骂谁?但凭借从前的招牌,我要斗胆把这首诗改一改。如下:那家伙真小,小得只盛得下,两个字。改过之后,我就不称它为诗了,而是一个谜语,打二字名词,谜底是故乡。有人怒了。这不扯淡吗?凭什么说是故乡,而不是他乡,或者肉香体香?你这谜面里面,何处体现故乡的特点了?我就要反问了,为什么同样是几个字人家说是诗,还找你要钱,你欣然答应,我说是谜语,只叫你猜上一猜,你就不买账呢?面对这几行字,你不是和我干着同样的事情,在那里没头没脑地猜,并且怀疑它什么都不是吗?为什么一定要给他改名为“诗”?名字代表什么?就算你给玫瑰花换一个名字,也无法改变它的芳香。这可是莎士比亚说的。   

     

  呵呵,现代诗读多了,让我划不清诗歌和谜语的界限。也许诗和迷本出一源,也许它们只是在某一点交叉:古代谜语常写成诗歌的形式,又有白癜风有好的治疗方法吗ttps://wapask-mip.39.net/mip/question/26470907.html]白癜风能根治一种诗,叫做藏头诗,实际上就是谜语。还有这样一句话:艺术是把想说的隐藏起来再让人去发现。这也正像在为诗即谜、谜即诗提供论据。但不可忽略的一点是,谜与诗,有一个很明显的分水岭:他们的差异就像尸体和大活人的差异,就治白癜风拉萨哪家医院好像干涸的河床与河流的区别。诗歌是有生命的、流动的,是有情感内容的。所以,诗和谜不论从前有些怎样的瓜葛,最终他们还是分道扬镳了。这是诗歌的壮大和进步。而今他们又重新搅和在一起,难分彼此,这不能不说是诗歌的犯贱,——它太不把自己当个腕了。   

     

  诗歌不把自己当腕,首先是因为写诗的人不把自己当人。他们老以说别人听不懂的话和不爱听的话为荣。这是内因;还有外因:有人见诗歌守不住自己的家园,便乘患相攻,把它拖到台上当小丑,叫它翻跟头学狗叫,以吸引眼球,以拉选票。   

     

  写到这里,我又回头把这首诗读了几遍,我突然发现一个秘密:作者为什么要把诗写得这么短小精悍呢?你看他的第二行:“小得只盛得下”——是不是感觉到有点拗口?用专家术语,叫做音韵不和谐。寥寥十三字就出现明显弊病,要再多几行不成绕口令了?沉默是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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