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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拍在线】P2P网贷监管政策总体宽松注重行业自律,已初步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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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的咸鱼 發表於 2015-6-11 16:39: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据媒体报道,监管层关于P2P网贷的监管草案已经初步成型。P2P网贷将由银监会统管,同时以省划分施行备案制监管,即以省为区域设立自律组织,而各地平台需向所在省的自律组织进行备案登记,由自律组织承担较为具体的监管职责。此外,草案不仅不再提杠杠管理,甚至并未提注册资本等财务指标作为行业准入门槛。监管政策相比预期似乎宽松了不少。对于合拍在线、陆金所等优秀平台来说,监管政策的出台也将给他们带来更大的挑战。
P2P监管草案十大禁止行为惹争议
然而,在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方面,草案要求网贷平台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排除了第三支付的托管资格,而且草案还将类证券化、资金归集、关联方融资、联营股权众筹等10项业务列为禁止行为,似乎又过于苛求,引发争议。
总体宽松注重行业自律
草案规定,各类网贷机构需向各省级自律组织实施备案登记,而自律组织则通过向符合备案条件的网贷机构发放统一的行业认证标识,并对备案信息进行公示。自律组织将承担较为具体的监管职责,例如推动行业交流、披露规定信息、受理网贷相关方的纠纷调解,对违规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等内容。
此前经济观察报也曾报道,P2P监管细则有望在6月底或7月初出台,且牌照管理的可能性较大。相比于牌照管理,实行备案制无疑是对P2P行业的一个福音。审批制强调对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经营牌照;而备案制则是简单的信息报备,只要申请手续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可备案。前者强调政府的监督职责,后者更注重市场机制。尽管P2P网贷在过去几年发展迅猛,但仍处于成长期,存在一定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且目前并不足以引起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应当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鼓励平台自由发展,因此备案制更符合P2P行业发展的需要。
不过,我国各省市P2P网贷发展不均衡。据网贷之家统计,截止2015年4月底,全国在运营P2P平台共有1819家,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尤以广东、浙江、山东、北京、上海、江苏的平台数量最多,均在100家以上,6个省市的平台数量合计1293家,占了全国的71.08%,而其他地区的平台数量则较少,新疆、甘肃、宁夏、吉林等平台数量都不足10家,西藏和青海则尚未有运营平台。另外,目前成立的行业自律协会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这与当地的平台数量密集不无关系。
如果以省为区域设立自律组织,并由自律组织将承担较为具体的监管职责,则中西部地区平台数量少,只有几家平台而已,设置行业协会不是很必要,且也恐难以保持独立性,而东部沿海地区平台数量众多,如广东省高达365家、北京市也达到195家,单纯的一个行业协会怕也难以实际监督作用。
而且,P2P借贷利用互联网技术而撮合借贷双方直接交易,跨越了地域的界限,平台客户基本是遍布天南地北多个省市,例如,某个省市的平台出现问题,往往有大量的省外投资者前来围堵,若协会以省为界限,恐怕难以协调纠纷。此外,自律协会是由P2P平台组成,以维护行业及平台自身利益为目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鼓励行业间的交流、改善行业形象、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等,难以有力监督各个平台运营的合规性。
因此,笔者认为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自律组织辅助银监会推动行业交流及监管,而目前已成立或未来成立的各省市协会则辅助该全国性自律组织推动所在地区的P2P规范和发展,会更加适宜。明确信息中介定位降低准入门槛
3月份,南方都市报曾报道,银监会普惠金融工作部召集北上广深等地的省金融办、行业协会等召开有关P2P监管细则讨论的闭门会议。会议有两点引发广泛争议:一是,提出对P2P平台实行杠杆管理,并有参会者认为可参考融资性担保公司10倍杠杆的标准;二是,平台注册资本门槛拟设置在3000万元。
银监会早已明确P2P平台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只负责撮合借贷双方直接交易,本身不吸储、不放贷,因此参照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置10的资金杠杆显得并不合理。据网贷之家的研究,在648家样本平台中注册资本在3000万及以上的,仅有27.47%的平台达标,将近四分之三的平台会受到影响,因此3000万的注册资本也显得太高。此次草案则不再提及杠杆管理及注册资本要求,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且放松了行业准入条件,可以说是顺应了行业的呼声。
不过,也要注意到我国P2P行业发展并不健康,平台运营缺乏规范,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甚至个别平台创立的初衷就是恶意欺诈。据网贷之家统计,今年前4个月累计已出现235家问题平台,约占了新增平台(479家)的一半,且这其中有106家的问题表现是“跑路”,行业畸形发展严重性可见一斑,亟需适当的规范和引导。
行业的混乱一定程度是缺乏门槛造成的,P2P平台虽然是信息中介,但仍需负责管控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并不是开个网站、招几名业务员即可。在网贷之家收录的问题平台档案里,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共有511家问题平台,其中466家有标明了注册资本,经统计,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达191家,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达291家,占了总样本的56.94%,可见注册资本也反映了一定的情况。因此,虽然草案未提注册资本等财务指标,但笔者认为设置一定的资本门槛还是必要的,且必须是实缴资本。
而对于杠杆管理,虽然10倍的杠杆太过严格,但目前绝大多数平台仍没办法做到纯信息中介,征信体系的不足使得平台不得不依靠第三方担保、风险准备金等保障措施来弥补以巩固投资者信心,对资金杠杆进行一定的限制也是合理的。事实上,英国对P2P监管就是采用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平台的最低资本金要求,随着平台业务规模的增大,其最低资本金也要相应地提高。我国也可参考类似的方法,将杠杆管理与注册资本要求结合在一起,并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各类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及不同运营模式的平台的监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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