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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舞飞扬 ta0clv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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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xlrfen 發表於 2016-11-22 12:4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明媚的阳光正好,衬得周围的一切都新净亮堂。   

  卖报纸的男人还是一直追着行人吆喝,打盹的乞丐披着破旧的大衣,借着暖和的阳光在地上补眠,卖早餐的大妈把手放在蒸玉米的笼屉上,一边搓手一边盯着来往行人,期盼着趁热卖个好价钱,行色匆匆的“客人”极有可能让她一家子今晚吃上一顿难得的饱饭。   

  站在站台的人群里,有的专注地凝视着进站的方向翘首盼望,有的兴高采烈地和别人聊起自己求学归来的儿子女儿如何能干,有的皱眉跺脚,嘴上不停低低咒骂该死的火车怎么还不到。   

  隐没在人群后的一个挺拔的身影,把刚抽了几口的烟丢在地上,又来回踩了几脚,黑色的长款风衣整洁得一道褶子都找不到,他低头仔细检查了自己的着装,思索了一会儿,还是抬起手把大衣的第一个扣子扣上,把手放在下巴上来回磨蹭,确认脸上的胡渣真的剃干净北京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好点了,尽管出门前对着镜子看了八十遍,确认已经足够成熟稳重,但越接近重逢,心里就越忐忑起来。他留着干净利落的寸头,露出棱角分明的脸庞,英气的眉眼中舒展着满满的温柔,这总该是她喜欢的样子了吧,想到这里,嘴角就不自觉地微微扬起。   

  “咣哒-咣哒-咣哒......”伴随着渐渐缓慢的铁轨声,一辆绿皮火车驶入车站。   

  火车到站,站台瞬间沸腾了似的,人们激动地相认、拥抱、问候。   

  混乱中,他一眼就认出了她,长长的大波浪卷发,卡其色直筒大衣包裹着若隐若现的羊毛呢套裙,干净白皙的脸虽然不是倾国倾城,却气质出众,拿爷爷的话说,就是“母仪天下的风范”,反正在他眼中,她就算是刚睡醒蓬头垢面的样子,也是美得不像样。   

  “姐———”他喊了一声,才小跑上前去,她闻声把目光转过来,立马露出了笑容,这个笑容里,有惊喜、有安心,有淡淡的宠溺,正好对上了他的目光,又迅速地把脸上的笑意收起了几分。   

  “羽飞,你怎么来啦~”她笑着说,带点调侃,看起来轻描淡写,好像根本没花费什么力气就说出来了,但这话并不是问句,分明是刻意地在拉开距离,她去香港留学两年终于毕业回家,家里又不是穷,佣人李嫂早就做了一桌子菜,作为家人稍微起早了一点,开车到火车站来接,就值得这么排斥吗?只不过是妈妈说让司机李叔去接的时候,他主动提出要亲自来而已。亲自接总比家里司机接更体贴,万一遇上什么突发状况,也能及时应变,这完全是出于家人的关怀,他就这样暗暗想着,用这样的借口掩盖自己急切想见到她一面的私心。   

  高羽飞虽然不如高苑青八面玲珑、进退得当,凭借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的阅历,也早已是人精级别的,自然听得出这言语中的涵义,他不语,只伸手拿起高苑青的行李。   

  “不是让你们不用接我吗,我又不是不认识路回家,大早晨的,又睡眠不足了吧。”看出弟弟的不悦,做姐姐的主动圆场。   

  “不行,想都别想,你坐别人的车,我不放心。”   

  “......”   

  高羽飞是高家嫡大少爷,高苑青是爷爷钦点的大孙女,高家一共三房,高羽飞的父母是大儿子,就生了高羽飞这个独苗,高羽飞的二叔生了翰飞、景云、杜若三兄妹,三叔生了博衍和潆泓兄妹。爷爷在戏棚看戏的时候收养了一个没爹没娘的姑娘,并改名高苑青,他说这个孩子气质出众、天资聪慧,有母仪天下的风范,加上身世可怜,一直对他疼惜有加。他把自己的长孙托付给她,让她成为最得力的家臣。   

  八岁被收养,因为来历不明,菀青在这个大家族里,一直没有得过什么好眼色,不懂事的“堂妹”们,更是颐指气使、恶言相向,十一岁的时候,杜若倒水时,一个不小心把一整壶水都倒到她腿上,留下一个长长的疤痕。   

  就连他自己,也成了她苦难人生的帮凶,小时候,爷爷开着玩笑说把大小伙子交给菀青姐姐,为了这句认真的玩笑话,菀青白殿疯病传染吗姐姐就从早到晚地跟在羽飞身后,无论他去哪里都默默地跟随,羽飞从小就是孩子王一样的存在,这样的举动让他在翰飞和博衍面前特别的丢份儿,有时候还没走到学堂门口,兄弟们远远地就开始笑得前仰后合,于是他们想了一个招,让这个多管闲事的大姐姐知难而退。羽飞在大半夜把她引到大树林,菀青跟着跟着就跟丢了,怎么也找不着羽飞的身影,又不认识回去的路,最后一个人在小破屋里呆了一夜,第二天被大人们找到的时候,整个脸冻得铁青,半天说不出话来,然后感冒发烧连着病了十几天。羽飞被爷爷罚在祖宗牌位面前跪了一天一夜,这倒没什么,他天生调皮捣蛋,从没少受罚。   

  可恨的是,这十几天里,多管闲事的大姐姐没有追着自己去上学,没有给他送伞、送大衣、送早餐,他居然不习惯了起来。就是这样慢慢关注起这个从天而降的姐姐,她不北京中医医院白癜风多话,不哭不闹,总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冬天的时候明明自己冻得脸颊通红,还是把自己的围巾扯下来,小心翼翼地围在他脖子上。朝夕相处中,一种不明所以的情愫就在心里慢慢滋长了。   

  真正的万劫不复,是在菀青17岁生日那天,她第一次穿上了妈妈为她定做的旗袍,浅粉色的绸缎包裹着她纤细的腰身,精致的牡丹花镶嵌在颈前。她从长长的楼梯缓缓走下来时,他觉得自己的目光移不开了。   

  苑青19岁的时候,爷爷去世了,留下的产业,平分给了这三房。父亲早早地就撒手人寰,母亲是大家闺秀,通情达理深明大义,但对做生意并不擅长,18岁的高羽飞不得不肩负起家族的荣辱,当时的他,还就读于沪江大学经济系,一边上学一边料理公司、厂房大小事务,简直可以用疲于奔命来形容,还有一年就毕业的菀青主动提出退学去帮助高羽飞打理公司事务,他严辞拒绝,跟母亲商量的时候,母亲犹豫了一会儿,没有松口,她自作主张地把退学信交了出去,把他气得生了一场大病。从此,他的事情,事无巨细都由她承包下来了。   

  两年后,高羽飞顺利毕业,一切也都上了轨道,菀青才提出去香港继续学习经济,完成学业的想法,高羽飞一开始是怎么也不从的,女孩子家离家那么远,还一去两年,怎么让人放心得下,要上学上海的学府遍地都是。但是他的抗辩抵不住母亲的大力支持,当年为了高羽飞而放弃学业,母亲心里是愧疚的,不敢再羁绊她的前程,一边直怪儿子不懂事,一边托人把香港学校的学费缴足了两年。   

  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被大户人家收养,不用挨饿受冻,就算是签了卖身契从此成了富家少爷的附庸,也是天下第一大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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