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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 诗经随感——鹊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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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ptn 發表於 2016-11-12 02:49: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雀巢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关于《鹊巢》的真正意义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有的人说这首诗描写的是先秦时代的贵族迎亲时候的盛大场景。有的人说这首诗描写的是先秦时代的贵族抛弃结发妻子另觅新欢之时贵族之妻自吐哀怨之作。   

  如果按照第一种说法,那么“鹊”是指新郎,“鸠”则是指新娘。而第二种说法之中的“鹊”指的是古时贵族的结发妻子,“鸠”则指的是那个贵族新娶的娇妻。“之子于归”治疗白癜风的专科医院四个字在《诗经》之中多次出现,很明显就是描写新娘出嫁的句子。而这首诗中每一段的最后一个“之”字则是描写新娘无疑。   

  如此看来这两种说法的主要分歧点就在于“鹊”与“鸠”两字的释义之上。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鹊巢》一诗是成语“鸠占鹊巢”的起源之诗。   

  实际上解释此诗不必细究于前人之说。此诗若解释为弃妇吐怨之作,则诗的意蕴更为丰富一些。   

  我初嫁你之时,你一无所有。茅草薄板为屋、食糠咽菜为饭,我并未嫌弃你的贫寒。后来你外出经商,我独自守家。无数个孤独寒夜里的偷偷啜泣我未敢让公婆知悉。二老每日的饭菜我都是努力为之。家里时常断米缺薪,我典当完了我所有陪嫁的嫁妆还不够敷用。后来我拿起斧头去伐薪换米,日日夜夜的艰辛苦楚我从未有过一丝埋怨。如今我的双手上早已磨起了厚厚的手茧,经年的劳累也早已使我那曾经白皙的皮肤变得憔悴不堪。我苦苦支撑着这个家许多年,每日每夜无不翘首盼望着你能够早点回家。   

  如今你终于回来了。你经商有成,衣锦还乡。我欢天喜地的出门把你迎接,却迎来了你要迎娶新妇的消息。自你归来以后,你的罗衣绮食我未曾动过一分一毫。我只能偷偷地到这安静之所来流泪叹息。   

  我嫁你之时你一匹马也没有。可你如今却用一百匹骏马组成盛大的车队去迎接你的新妇。你也不回想一下,当初迎娶我时你曾经许下的诺言。你说要用高大的马车载着我去山谷中赏花。可是如今在这荒草萋萋的僻静山谷里,唯有我在这里独自饮泣。而你那曾经许之为我的高大的马车已经离我越来越远。   

  我嫁你之时你穷困潦倒,一个朋友也没有。如今你家财万贯,你的朋友们也都穿着绫罗绸缎来向你道贺新婚之喜。你也不回想一下当初你携着我的手跪在天地之前时你曾经许下的诺言。你说你要携着我的手去最热闹的城邑游览,你要为我买这世上最华丽的绸缎。如今你身着盛装去迎娶新妇,我却粗布麻衣、形单影只的独处在这幽幽深谷。   

  那时你答应我要一辈子对我好。你说要给我专业治疗白癜风医院白癜风治疗这世上最好的金钿银镯罗绮裳。你是否还记得你离家之时曾亲吻我的额头?你让我等你。你说你会带着荣耀和财富归来。如今你回来了。带着数不尽的金钿银镯、罗衣绮裳。可是你冷漠的眼神让我心凉!   

  难道我会稀罕你的这些东西吗?我要的是你的温情!我要的是你的心!可是你的心已经给了别人。收起你的绫罗绸缎吧!好用它们去尽情地取悦你新娶的美娇娘!   

  就让我独自待在这寂静的山谷里默默回想。真正让我思念至极的是我那爱我顾我的温情夫君!可是他已经永远回不来了。我现在才明白,自从他离开家的那一刻起,我就注定了今生今世要对他进行刻骨入髓、沉切深痛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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